JNTY体育-车主在车上存放勃朗宁手枪和子弹被判刑入狱
发布时间:2024-07-22 作者:JNTY体育
本网讯JNTY����(汪次安 刘三瑞)12月12日,笔者从广东省仁化县法院领会到,该县居平易近张平平在本身的车上寄存勃朗宁手枪1支、枪弹6发。日前被该院一审以不法持有枪枝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4个月。 2014年3月11日,被告人张平平驾驶本身的丰田老款凯美瑞汽车行驶至仁化县丹霞街道沿江路时,被仁化县公安局平易近警节制,在其驾驶的车上查抄到1支枪形物品和6发枪弹形物品(此中弹夹内有2发)。张平平辩白,该枪枝是没有撞针的,且枪枝也不是他的。经韶关市公安司法判定中间判定,该枪枝具有枪枝机能,送检的枪形物品为比利时7.65mm勃朗宁手枪,是枪枝。 仁化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平平背反枪枝治理划定,不法持有枪枝,其行动已组成不法持有枪枝罪。且其曾因犯掳掠罪在2003年被深圳市龙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10年履行期满予以释放,其在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科罚履行终了后5年内再犯该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科罚之罪,是累犯,该当从重惩罚。但鉴在其归案后能照实供述本身的罪过,可以从轻惩罚。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讯决。 承办该案的主审法官介绍说,不法持有枪枝是指不合适配备、设置装备摆设枪枝前提的人员,背反枪枝治理法令、律例的划定,私行持有枪枝的行动,枪枝是不是为其所有,不影响不法持有枪枝的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