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NTY体育-俩贼一月内流窜做案8起盗电动车电池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4-09-08 作者:JNTY体育
本网讯(兰珊)俗语说,“随着大好人学功德,随着坏人学不良”,16岁的农村少年随着本村20岁的“带头年老”一块做贼偷人电动自行车电池,一个月内疯狂流窜偷盗作案8起,涉案价值4千余元。近日,山东省临沭县人平易近法院审结该案,一审以偷盗罪,别离判处被告人李成升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李某洋管束六个月,均各并惩罚金8千元(均已缴纳)。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4年8月诞生的李成升系该县某村人,初中文化,无业。与其同村的李某洋生在1998年1月,初中文化,无业。本年4月以来,2被告人惹事生非,结伙前后在临沭城区、临沭县3个乡镇等地和郯城县城区,别离偷盗作案8起,前后共偷盗他人放置室外的电动自行车电瓶11组,案值4292元。案发后,李某洋亲属已向警方代为退赃5千元。4月26日,二人前去郯城县城区再次偷盗电瓶时被警方就地抓获归案。未成年人李某洋被取保候审。 11月14日,查察机关将本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受理后,因本案被告人李某洋在开庭时未满18周岁,依法不公然开庭审理了本案。 上述事实,2被告人在庭审进程中亦无贰言。 按照最高人平易近法院《关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划定》的划定,法院在庭审中领会到:被告人李某洋家有五口人,父亲和继母终年在外打工,mm就学,祖怙恃在本村务农,家庭经济前提较差。小李性情外向,为人诚恳,与家人、邻人相处和谐,在村无劣迹、表示好,村干部认为其再次风险社会的可能性较低。其地点的辖区司法所有前提对其进行社区改正,建议对其从轻惩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2被告人以不法据有为目标,采纳奥秘盗取的手段屡次实行偷盗,数额较年夜,其行动加害了公平易近的财富权力,触犯刑律,组成偷盗罪。辩解人关在“李某洋系初犯,在案发时刚满16周岁,积极退赃”的辩解定见,与查明的事实一致,法院予以采用。李成升协助抓捕其他犯法嫌疑人,有建功表示,到案后照实供述其犯法事实,可从轻惩罚;自愿认罪,积极缴纳罚金,可酌情从轻惩罚。李某洋犯法时未满18周岁,应从轻惩罚;到案后照实供述其犯法事实,可从轻惩罚;自愿认罪,已全数退赃,积极缴纳罚金,可酌情从轻惩罚。按照被告人的犯法事实、情节和社会风险水平,斟酌各被告人在配合犯法中所起感化的巨细,法院决议对2被告人均从轻惩罚并合用非禁锢刑。 最后,遵照《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1、三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二条第1、三款、第七十三条第2、三款、第三十八条第1、三款、第四十一条、第五十二条之划定,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